重要演辞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有关规管食用油脂及回收「废置食用油」的立法建议公众谘询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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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有关规管食用油脂及回收「废置食用油」的立法建议公众谘询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食物及卫生局和环境局在去年九月公布,原则上决定透过修例及执法,加强有关食用油品质及废食油回收的规管,以保障食物安全及香港声誉。上星期二(七月七日),政府宣布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就有关规管食用油脂及回收「废置食用油」的立法建议谘询公众。我今天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和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的同事一起向大家简介有关的立法建议。

  公众谘询主要分两部分︰第一,规管在本地生产、进出口的食用油脂的安全;第二,规管「废置食用油」的回收和处置。

  我们的规管理念是循本地食用油脂生产整条供应链着手,多管齐下,由制定专门的监管要求、修订食用油脂的法定安全标准、源头管理、生产过程的检验检测、强化溯源、废置油脂处理,以至订立出口规管安排,致力保障在香港入口、出售、生产以至出口的食用油脂的安全。

  正如我在上周的记者会指出,即使我们透过立法为食用油脂订下专项的监管框架,也有其客观的局限性。因为所谓「地沟油」、「黑心油」或「劣质油」,其实并没有科学化的定义,国际间也未有一套统一的检测标准。当然我们会继续留意在科学界或国际上的标准有没有演化,或者现在没有但将来可能会有更好的标准,这点我们会留意。所以,起码到现在为止,监管当局只能针对或鑑别油内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作为参考指标检测该油品是否适宜供人食用,而不能单纯凭检测结果能够断定是否「劣质油」。归根究底,保障食物安全有赖政府、业界及消费者的互动合作,从建立制度为基础,配合监管、自律、教育及宣传,才可有效保障食物安全。

  正如我刚才所说,就这些油,我想我们可分开两个角度来看,其一是食用是否安全。我们按照最新的科学证据,现时决定会订定某些有害物质,例如重金属或我们常说的致癌物质,例如苯并[a]芘等物质的标准。透过这标准,我们可较有效地,起码按照现时科学的标准来说,看看它会否含有过量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但油的来源,是否真的「地沟油」或所谓「劣质油」,这是间接的,即是我们可从油的品质去检查,若真的属这些油而它的处理过程不好,不能把所有有害物质清除,我们便会自然检测到。若真的本来属「地沟油」,但很成功地把所有有害物质隔掉、提炼,我们未必单凭科学数据检测便可知道。因此,大家可留意我们稍后说有关规定时,我们亦希望能证明来源,但这是困难的,稍后大家可在技术上的讨论方面提供多些意见。若在本地生产,我们可以有较大的处理,因为我们可监管其过程。若从其他地方进口,我们没有办法看到过程,只可由其他地方的政府证明它是适合供人食用的。

  我们欢迎各持份者向我们提供意见,并会整理在公众谘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包括立法会的意见。我们现在的目标是在明年草拟一个立法建议。我们就算在上星期公布(谘询文件)时,当中都有些问题我们未具体化,但这不要紧,我们打算在谘询期先收集大家有甚么意见,然后才得出具体意见。

  我在此邀请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和环保署的同事,分别向各位委员简介有关规管食用油脂及回收「废置食用油」的立法建议。

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1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