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香烟产品健康忠告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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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七月十四日)公布,香烟产品健康忠告的新规定于本星期日(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卫生福利局发言人说:“根据新规定,香烟产品封包上须载有焦油量及尼古丁量说明。此外,健康忠告须以黑色印在白色背景上,载于香烟封包的项端,以对购买人士制造更大的视觉效果。”

有关香烟产品健康忠告新规定的详细形式和方法,已载列于《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的附属法例《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令》第3条内。

该命令第4A条亦规定雪茄产品须载有更严格的健康忠告,包括其面积须占出现该忠告的表面的面积最少百分之二十。

发言人解释说:“有关健康忠告的条文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已经生效,但烟草制造商获一年宽限期,以便能符合健康忠告的新规定。”

任何人违犯新条例,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二万五千元。

上述条例(香港法例第371章)的详细内容可于互联网上(网址为:

http://www.justice.gov.hk)浏览。

二○○○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