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中医药(费用)规例刊宪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宪报刊登《中医药(费用)规例》,就根据《中医药条例》注册成为中医所须缴付的有关费用作出规定。
任何人士如申请成为注册中医、参加执业资格试、申请各项有关证书及文件,以及提出覆核执业资格试的结果,必须缴付有关费用。
政府发言人解释政府的收费政策是把服务收费厘定在足以收回成本的水平。
他说:“我们预期中医的注册可在数月内展开。”
本规例将于三月二十九日提交立法会。
中医注册工作会在另外两条有关中医注册程序及中医纪律程序的规例订定后展开。这两条规例现正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在短期内提交立法会。
完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