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提醒市民慎选私营骨灰龛位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再次提醒市民,在选购或租用私营骨灰龛位时须小心谨慎,留意风险,不要贸然作出决定。由于有关事宜属私人合约,消费者须了解合约中有否条款保障其权益,如有疑问,应谘询独立法律意见。
发言人表示,近日再有寺庙因不合法占用未批租土地营办骨灰安置所,被地政总署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采取土地管制行动,在有关寺庙张贴通知,饬令该寺庙营办人须在该通知内指定的日期前停止占用该未批租土地。
政府重申妥善处置已售出的龛位,无论有否安放骨灰,均属骨灰安置所营办人的责任。政府在跟进执管行动的同时,亦会督促有关寺庙尽快联络受影响的后人及与有关人士商讨搬迁骨灰的安排。
发言人说:“立法会现正审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生效后,私营骨灰安置所必须领有牌照、豁免书或暂免法律责任书,才可继续营运。”
若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停办的骨灰安置所须根据条例草案中的骨灰处置规定发出展开骨灰处置通告,并按通告所述的意向处理有关骨灰及申索,及向政府交付移除骨灰的记录。退还骨灰申索期订为最少十二个月(即包括清明节及重阳节),让受影响人士有机会得知骨灰安置所停办的信息及有时间作出跟进。条例草案亦清晰规定,若卖方在处理骨灰的事宜上涉及违约行为,消费者向卖方申索赔偿的权利,不会因上述条例草案的规定而受影响。
发言人说:“在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并生效前,营办骨灰安置所仍须符合现行各项法定要求及政府规定(包括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及建筑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各个部门会继续按其相关法例和现行执管政策,向违规的私营骨灰安置所采取执管行动,以促使它们纠正违反法定及政府要求的行为。”
发言人说,市民应向骨灰安置所营办人了解,营办人在有需要时会如何妥善处理已售出的龛位,无论有否安放骨灰,以及有否保障受影响消费者的权益及相关安排,包括会否及如何退还款项或作出赔偿。
对于骨灰安置所停办后如何处置所存放的骨灰,政府的立场是人类遗骸或骨灰须以适当而合乎体统的方式处置。换言之,骨灰安置所须在顾及对死者的尊重及其尊严下处理有关骨灰。
完
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