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建议修例加强规管禽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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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议修订三项规例,加强规管禽蛋入口,以保障香港免受禽流感的威胁。该三项修订规例为《2015年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修订)规例》(《修订规例》)、《2015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和《2015年食物业(修订)规例》。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今日(六月三日)说:“据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来自受感染禽鸟的蛋可能含有禽流感病毒,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建议,为防控禽流感,进口以供人食用的禽蛋应附带国际兽医证明书。很多司法管辖区,包括欧盟,美国和新加坡,都有同样的进口要求。”

  “二○一四年和二○一五年,高致病性禽流感曾在欧洲,美洲大陆及亚洲的不同地区爆发,预计爆发情况将不时发生。因此,政府有需要加强规管禽蛋入口,以保障香港免受禽流感的威胁。”

  在建议的制度下,任何人除非能出示获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认可的来源地签发单位所发出的卫生证明书,证明有关蛋类适宜供人食用,以及提供食环署卫生主任认为必需的资料,以便追踪蛋类的实际进口情况,以取得卫生主任的书面准许,否则不可把蛋类输入香港。完全煮熟或为合成食物的其中一种配料的禽蛋则不包括在是次规管范围内。

  因应《修订规例》,《进出口(一般)规例》及《食物业规例》也需作出相应的技术性修订。

  上述三项修订规例六月五日刊登宪报,并于六月十日提交立法会。如获立法会通过,有关修订规例将于十二月五日实施。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7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