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感冒药含伪麻黄碱及区分医疗程序及美容服务(只有中文)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一月三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非常关注最近有报道指,有些伤风感冒药可能含有伪麻黄碱,有些不法之徒可能利用它们运出境外,用以制作会成瘾的药物。实际上,我们向卫生署总药剂师了解过,在香港的法例下,含有这类成分的药物,其实也需要有注册药剂师在场,药房才可售卖,虽然对其规管未至于是另一种情况,就是需要登记所有人的身份证。香港的药物监管制度,其实每个国家也是这样,都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因应药物的风险,尤其以这角度而言,因应(该药物)会令使用者有成瘾的风险。我们亦需要与时俱进,监察全世界及本地的趋势。目前来说,这些药物也需要药剂师在场才可出售,故此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可大量售卖,药剂师也应有警觉性,正常人士不会大量购入这些药物。至于另一角度,大量出口更不容易,因为大量出口需要出口证。因此在这情况下,我认为在香港,暂时来说,制度是有其适当的保护,当然若有不法之徒要以身试法,这是另一回事。每次出现新的问题,我们也需要评估,然后作出决定,有时也不容易,例如过往我们就一些因为容易成瘾的药物而收紧控制,把含量降低,所有购买的人士需要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其实对真正使用该药物的病人来说,会造成不便。我们以这些伤风药为例,暂时有这样的监管。当然,我们会密切注意这事件的发展,若有需要,任何时间我们也会针对新的趋势,不时检讨是否有需要再收紧法例。
记者:(有关规管医疗美容及仪器,需要向立法会提交报告后才可正式实施,期间若有同类事故发生,是否会有追溯期)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我们现时提出,就高风险的美容服务(作出规管),这事宜不会需时很久,因为我们应最迟会在十二月向立法会交代。在交代后,视乎立法会的意见,我们会尽快推出指引,因此需时不会太长。不过,不论什么时间,我们也是按照一个原则,正如这数天我与卫生署署长一起解释,其实法庭不是只看一件事、一种程序或一个定义便可对号入座,令所有程序一目了然,知道哪项程序属高风险,哪项不属。其实法庭也是因应执法部门搜集到的证据,以及一个大原则,就是病人的安全(而作出决定)。若有任何高风险程序,即使在现行的架构下,若我们认为根本不应由非注册医生,或不在注册医生的授权下使用,其实会危害病人(的安全),因此该人士是进行只可由医生进行的程序,其实我们也可作出检控,法庭最后也是视乎我们能搜集到的证据有多强。因此,我们基本上没有改变任何现时在《医生注册条例》下的原则。我相信就此的辩论会继续,因为我理解很多人士也希望有白纸黑字的清单,界定哪些是医学程序,哪些不是,但实际上,我相信不是这么简单。我们下一步会参考多些外国的例子,我不相信有些国家能很完尽地列出所有程序,哪些属医学程序,哪些不是。此外,亦比较难有三言两语的定义,即使把定义写作一整段长,是否就能对号入座,一看便知道该程序是否属医学程序?其实这并不容易。因此,我们现时的责任是,那些很明显的程序,经专家讨论后,作出政府立场的看法,让大家知道。若大家明知道政府参考专业看法后的立场,大家仍这样做,便需要理解政府可能会针对这些程序作出执法行动。不论指引是否已公开,我们也是按照同样的原则,希望大家明白。
记者:(有关政府是否有目标每月会巡查多少间美容院)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不是以此订立目标。卫生署与消费者委员会透过监察市面上的广告,当然若另外有任何投诉或信息,我们也会跟进,但其中一个主要途径,是根据市面上的广告。卫生署署长在较早前已解释,最近监察了多少个广告,发觉有什么问题,大家也应该知道。当中,我们发觉很多美容公司声称,实际上这些程序也交由医生进行,因此我们很清楚地指出,医生进行这些程序,需要按照什么原则,不能像部分人士的理解,指美容院在推销这些程序后,没有解释清楚及说明医生的身分,然后便把病人转介给医生,该医生也没有表明身分及进行详尽的诊断,便(为该人士)进行程序,其实这些做法是不对的。因此,我们向注册医生发放另一个很清晰的信息,若真是有转介,为病人进行这些程序时,需要建立正式的医生与病人关系,做好医疗纪录,证明有进行正式的诊断过程,然后向病人提供足够的资料,让他们作出知情的选择,这才是最重要。
完
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