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区分医疗程序及美容服务工作小组(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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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月四日)傍晚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记者:早前指区分医疗程序和美容服务工作小组已将报告呈交予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会否在月中公开报告?另有消息指,工作小组的报告提及某些范畴,例如彩光、激光美容仍未有共识应由医生或美容师进行。就未有共识的范畴,督导委员会是否会下决定?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由卫生署署长(担任主席),督导委员会辖下其中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区分医疗程序和美容程序,主要涉及高风险程序的工作小组已完成报告。督导委员会应会在两、三个星期内召开会议审议报告。当然在现阶段我未能预料督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为何,但在(报告)通过委员会后,我们会尽快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交代。随后我们的建议,视乎我们再作讨论,可能会谘询公众,但我现时未能透露详细内容。

  我们主要会区分程序,而一些涉及高科技仪器,我们(其实)还有一个角度需要考虑,因为除了需要考虑哪些人士可(使用)外,其实就仪器本身而言,卫生署正引进法例监管医疗仪器,但这程序需要另外进行。(按)工作小组所建议的程序区分后,我们其实仍有很多工作需要进行。就美容业界人士可进行的工作,我们会与美容业界跟进,如何可协助他们进行培训及资格认定。只有医生,其他人士不能进行的程序、高风险程序,若(涉及)的风险真的较高,即使医生也需要依从一套守则(进行),就此我们会继续与医务委员会跟进,我们届时会较清楚地说明,哪些(程序)由医生进行,哪些(程序)由美容业界人士进行。若由医生进行,该些程序需要根据哪些守则及原则;若由美容业界人士进行,他们需要经过哪些培训,我们会尽量协助安排。有关情况届时应可较清楚地向大家交代。

记者:除了区分医生及美容师负责不同范畴外,规管方向会否涉及只有专科医生才可进行哪类型的疗程?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这需要视乎程序本身属哪项专科,以及涉及风险有多高,因此现时不能一概而论。

记者:事件已发生了一年,坊间仍有很多公司在推广时,不会说明由哪位医生进行。在这一年间,规管是否很困难?若真的落实规管,局方在执法时会否很困难?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当然我们会面对这些问题,但为公众安全,我们是应该做的。



2013年10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3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