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限制输出婴幼儿配方粉及公立医院私家症收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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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记者:(关于有指《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涵盖的范围太阔)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认为大家(对修订)是有不同意见的。大家可看到每次所提出的意见也不尽相同,不过我希望大家明白,今次最主要的修订是移除“看似是”(的字眼),加强了客观性。因为有些人认为,单靠表面看存有主观性。今次我们采用标签及包装等一些较客观的标准,相信有部分人士认为已有改善。我知道现时亦有讨论,关注(配方粉适用)年龄的问题。我希望大家能明白一点,很多供六个月以下、一岁以下,甚至三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其实成年人也可随时食用,但相反却不可以,即是很多适合成年人食用的,却未必适合小朋友食用。相反地,一些供婴幼儿食用的(食品),若不介意,其实成年人也可食用。因此,若我们不设相关的限制,可能未必能达到我们的目标。我知道部分供成年人食用的奶粉,由于也包括在适合婴幼儿食用的范围内,可能会受到不便的影响,但最重要的是,我们现时有每人可携带两罐(配方粉)出境的安排,主要是方便自用人士仍可购得奶粉。在这情况下,我认为已取得平衡,希望大家明白我们最重要的宗旨,始终是确保本地父母能为婴幼儿购得足够的奶粉。暂时这是唯一的方法,能控制透过水货途径运离香港的奶粉数量,只有此方法才可确保本地(婴幼儿配方粉的)市场稳定,本港的父母能为婴幼儿购得奶粉。

记者:(有关有药房把奶粉速递至内地)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留意到相关的报道。现时有各种合法的途径(把货品运离香港),只要是从合法途径(将货物)运离香港,譬如每人限带两罐(婴幼儿配方粉)出境,只要是携带两罐出境,使用什么方法不是问题,只要符合法例便可以。法例亦容许一些正式营商,从事出入口,即是入口奶粉,然后再出口的商业活动,可透过许可证制度进行相关活动。

记者:除了供婴幼儿食用的奶粉外,其他奶粉如子母奶是否受到规管?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刚才已解释,相信你也明白。

记者:公立医院私家症由明天开始提高收费,有市民投诉,指她在年初已预约医院服务,但至近日才被告知将加价,这是否在处理上出现问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留意到这事情。我们的原则很简单,由于每个个案的情况也不一样,相信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会视乎不同个案的情况(处理),若有个案是病人在预约服务时不知道(将提高收费),而及后亦没有被通知,医管局应可酌情处理。

记者:(有关奶粉方面,会否担心海关人员再出错?)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市面上的奶粉有很多不同的牌子及型号,而适合食用年龄的范围亦很阔,我们会尽量令(配方粉)的定义更清晰,亦令指引更清晰,希望能提供更好的支援予前线执法人员,尽量减低犯错的机会。

记者:(有关医管局网页仍列出旧收费,在行政上是否有失误)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新收费)生效前仍是旧收费,相信医管局会按个别情况酌情处理,希望大家放心。




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17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