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骨灰龛政策检讨
以下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大楼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今日政府公布了一系列关于处理骨灰龛的政策,亦准备立法订立发牌制度,我们将进行三个月谘询,主要分为四项课题。
第一是我们认为全港每区均有责任,提供一些骨灰龛设施及地方,现时来说,我们在七个地区物色了十二幅用地,争取兴建骨灰龛设施。
第二方面,我们希望市民对将来发展的骨灰龛,就营运方面提供意见,例如希望多些宗教团体、慈善机构与非政府机构可参与。此外,我们亦需要市民给予意见,究竟买位应否是永久性,特别是公营龛位,我们有需要探讨部分龛位如何可循环再用。我们可否推出措施鼓励这方面做法呢?另外,我们亦希望市民就最近提出的海上撒灰或纪念花园等措施,发表意见。
第三项就是研究在法例订立前,如何向消费者及市民提供足够资讯,发展局会在短期内发放两份名单,一份是现时获认可的骨灰龛及其情况,另外是一些暂时未获认可、但现已存在的骨灰龛的名单。希望消费者明白,如果他们曾光顾或考虑光顾一些未获认可的骨灰龛营办商,他们要特别小心,亦要承担将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及责任。
第四就是我们希望在立法时,能订定一系列的发牌条件,除了要符合现时地政总署、规划署或城规会的相关条件外,是否需要就有关营运订立一套专业守则,让消费者得到保障?这方面亦要处理。我们亦认为,由立法当日开始,任何现时未符合发牌条件的骨灰龛,若有机会可以符合条件,我们可能要给予暂时的豁免;但若他们完全不符合条件,我们便不会发出任何豁免。我要在这方面很清楚告诉大家,特别是如果有些投机分子,或现正兴建骨灰龛或类似建筑物的人士,他们要很小心,若他们不符合这些法例,将来并不会获豁免或发牌。
记者:立法及公布骨灰龛名单有否时间表,希望何时可以公布?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发展局会尽快进行这方面的调查,落实这两份名单。我相信今日公布这政策后,会有不少人士,无论是经营者、消费者或地区人士,也会再提供这些骨灰龛的名称或地址,让有关部门跟进。他们会尽快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希望在两、三个月内可以完成。
记者:刚才有些议员担心,立法需时三年,豁免再多两年半,三年又三年,恐怕到最后会胎死腹中,什么也做不到,你们对市民有何承诺?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提出的政策很清楚,我们同意立法及发牌,就是希望将来所有骨灰龛均可经过立法程序处理。长远来说,可以解决市民这方面的疑问。但我们亦同意,这问题已存在了很长时间,关系复杂,包括地区人士或消费者的看法,所以不能仓卒地就这方面立法。订立法例时,除了要根据现时的法例,还要考虑有没有额外的发牌条件与执业守则等相关问题,所以不能在短期内完成,但我们会尽快进行。
记者:你刚才提及投机分子若现时兴建骨灰龛,将来也不会获发牌,但这些投机分子在这几年间赚了钱后结业又如何?法例未生效前,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纵使将来有名单,你也说不一定齐全,如何针对这问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现时若未营运的骨灰龛,仍处于兴建或只建了一半的情况,便要很小心,因为消费者应有智慧,不光顾他们,所以他们要特别留意,纵使建得很美观,也不一定符合我们的发牌条件,将来亦可能无法营运,这是很清楚的。那些已存在了长时间的骨灰龛,例如已存放有骨灰,我们要视乎其情况是否符合现时法例。因此,就他们的存在及将来是否需要搬迁等问题,我们需要不同意见,我们进行这谘询,就是希望市民提供这方面的意见。
记者:刚才提到将来会有些获临时豁免的骨灰龛,届时要停止出售新的骨灰龛,是否也要待两、三年后立法才能做到?现阶段是否无法叫停新出售的骨灰龛?你们建议所有收费的骨灰龛均要取得牌照,现时有些月租或以短期形式的服务,例如在殡仪馆摆放骨灰,是否亦要申领牌照?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相信将骨灰短期存放在殡仪馆或殡仪行业的经营者等候龛位是常见的做法,亦非普通香港市民和家庭乐意的做法。他们一般只会存放一段短时间,待抽到或买到龛位后便会迁离。我们现时是容许这做法的。但将来立法时,可能也需订出究竟摆放多久及多少等详情,正如我刚才说,这并非一条很简单的法例。
记者:(有关豁免)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立法当日开始,若有些不符合当时发牌条件的营办商,有可能获得发牌,我们需给予他们空间作这方面的申请,所以我们认为他们可获暂时豁免,但在豁免期间一定不能继续销售,直至可以符合发牌条件,获发牌照,才可重新增加销售。
记者:是否要待两、三年后?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要待立法后才可执行。
记者:立法以后?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没错,因此我们要清楚说明,在现阶段若消费者光顾这些骨灰龛,他们一定要清楚所面对的风险。
记者:即在立法前也没法叫停?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现时仍未立法,因此无法规管相关营运者,要待立法后才可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但现时政策如此清晰,相信消费者与营运者也清楚他们的将来。
记者:刚才提及有十二幅地可以考虑兴建骨灰龛场,其实每次提出兴建骨灰龛场,也遇到地区人士或附近市民反对,未来这十二幅地,政府有何做法或措施会令地区人士或当区居民较易接受?另外提过的龛位管理费,及若市民愿意退还龛位,可能会获特惠津贴,这两项费用分别是多少?另外,若发现有些骨灰龛场完全不符合条件,不能继续经营,已存放的骨灰可以如何安置?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刚才我已提过,要解决骨灰龛问题,最关键的是用地,若无法得到土地,以及市民不愿意提供用地,我们永远无法解决这问题。在过去五年,我们曾经在一个地区争取一幅较大的土地,可提供达三十多万骨灰龛位,但却未能成功。我认为今日问题恶化,主要是因为不够用地,我们会在这方面尽量争取。未来数星期,我们会分别与区议会主席、区议会会面,希望得到地区人士的支持或认同。我们选择的地方,并不会很接近民居,必会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所以希望他们会接受。
(至于管理费和特惠津贴,)现时我们未有数字,首先是要大家讨论这概念。我们是否愿意让先人的骨灰只存放短暂时间,另外若有人拜祭的龛位缴付管理费是否也值得?有些骨灰龛过了数十年,或只是一段短时间,便没有人再去拜祭或照顾,究竟这个龛位是否应让给他人使用,或应如何处理呢?根据外国的经验,日本东京也好像香港,很多骨灰被放在货仓“排队”,他们也认为如果在这情况下可空出位置,同时有尊严地处理原有的骨灰,置放在公墓或作类似的安排,并在石碑上留名。我觉得这亦值得我们考虑及讨论。
第三个问题是若将来有些骨灰龛无法得到批准或获发牌照而须结业,如何处理内里的骨灰。这当然是要营业者与消费者之间决定如何处理,当然政府亦希望到时有足够地方,让他们轮候公营的龛位。
记者:会否考虑优先让这批人轮候?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没这样考虑,亦不想制造这样的条件,让他们能够插队。
记者:现时政府未有执法,又提供两年半时间的临时豁免,政府是否担心取缔了非法龛场后,那些骨灰不知如何处理,引起市民不满?另外可否谈谈如何才获得临时豁免?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要说清楚,现时政府仍然继续执法,无论是规划署或地政总署的相关规定,只要是违法,他们亦会继续跟进这些工作。刚才发展局常任秘书长与地政总署署长也提到,因为每幅土地的地契均不同,很多时在释义方面亦须取得法律意见,才可决定如何处理,所以他们会在这方面继续以现时的法例执法,我们并不是不执法。
记者:临时豁免如何安排?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临时豁免方面已说得很清楚,就是在立法当日仍未符合发牌条件,但有可能做一些事便能达到发牌条件的营办商。
记者:何谓“有可能”?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当然我们现时仍未能决定发牌条件,要待谘询后才能订定。若他们可以做到有关的条件,我们可以给予他们一个空间,再营运一段短时间,但这只是暂时性,不是永久的。
记者:有否估计表二的名单上有多少骨灰龛?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这个数字不断在变,现时认可的,我相信也有数十个。
记者:临时豁免会“临时”多久?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暂时认为约两年半,因为若要经过城规会等审议,那方面要给予他们一些空间。如果是完全不符合,便不会提供那么长的时间。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完
2010年7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