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公布流感疫苗资助计划
政府将推出一个“流感疫苗资助计划”,在二○○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资助小童接受流感疫苗注射。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七月三十日)表示,政府会在二○○八至○九年度推出全新的流感疫苗资助计划,让符合资格的儿童以资助价格,透过私家医生接受流感疫苗注射服务。
周一岳说:“根据计划,年满六个月至未满六岁而身为香港居民的儿童可获政府资助,在今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接受流感疫苗注射。”
“六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如正就读于幼稚园或幼儿中心,亦同样可以得到这项资助。”
“每名符合资格的儿童可在已登记参加计划的私家医生那里接受政府资助流感疫苗注射,而家长只需支付扣除了港币80元的政府资助之后的余额。从未接种过流感疫苗的儿童一般是需要接受两次注射的。”
参与计划的医生会在诊所展示流感疫苗资助计划的标志和海报,并会列明流感疫苗注射的收费,供市民参考。
此外,卫生防护中心会将参与计划医生的诊所地址、电话和流感疫苗注射服务的收费上载于中心网页(网址为www.chp.gov.hk),以方便家长作出一个适当的选择。
周一岳说:“卫生防护中心会于下星期发信给私家医生,邀请他们参与流感疫苗资助计划。我们积极鼓励医生尽早向供应商订购疫苗,以确保有足够供应。”
有兴趣参与计划的私家医生须于今年九月三十日起向卫生署递交申请。
周一岳指出,流感疫苗资助计划的科学基础是源于卫生防护中心“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科学委员会)的最新建议。
科学委员会建议,除了年满六个月至二十三个月的儿童外,两岁至未满六岁的儿童亦应接受流感疫苗注射,主要是因为他们因流感而住院的比率较其他人士为高。
卫生防护中心已设立热线电话(2125 2125),解答市民对流感疫苗资助计划的查询。热线电话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流感疫苗资助计划将于二○○八年十一月一日开始。届时,家长须携带子女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出生证明书)到参与计划的医生诊所,以核实资格,至于年满六岁而仍在幼稚园或幼儿中心就读的儿童则需提交就读学前教育机构的证明文件。
至于年满六个月至未满六岁来自综援家庭的儿童,政府会透过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医院和诊所,为他们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注射服务。此外,政府会在二○○八至○九年度流感季节继续透过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医院和诊所为下列符合资格组别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注射服务:
* 居于安老院舍的长者;
* 居于残疾人士院舍的长期宿友;
* 六十五岁或以上有长期病患而在公营门诊诊所求诊的长者,以及六十五岁或以上领取综援的长者;
* 六十五岁以下领取综援的长期病患者,及部分有长期病患的医院管理局长期住院病人;
* 在卫生署、医管局及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在安老院舍和残疾人士院舍工作的医护人员;
* 家禽业从业员或须从事屠宰家禽行动的人员;及
* 领取综援的怀孕妇女。
完
2008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