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预防及控制疾病新法例下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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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七月十一日)宣布,《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及其附属法例《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下周一(七月十四日)生效。有关宣布今日在宪报刊登。

  上述条例和规例旨在更新香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措施的法律基础,并使该基础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规定。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说:“有关条例和规例实施后,香港防控传染病的能力将会增强,使我们无论在平常日子或当出现公共卫生紧急事态时,都能够妥善处理影响公共卫生的疾病。”

  该条例和规例订立健全的常规预防措施和有效的疾病监察和控制系统,并针对香港居民、旅客、货物及跨境运输工具制订全面措施,以防止疾病在本地或跨境蔓延。

  上述条例和规例生效后,现行《检疫及防疫条例》(第141章)及其大部分附属法例即予废除。




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3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