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七月二日恢复活鸡买卖(附短片)
政府决定于下周三(七月二日)恢复活鸡买卖,并在零售市场实施不留活鸡过夜安排,同时亦会给予活家禽业界较宽松的时间考虑结业特惠补助金的问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记者会上说:“我们在考虑过业界提出的意见,并衡量禽流感风险后,作出上述决定。”
他解释说:“由于至今仍未能追踪到较早前在街市发现的禽流感病毒的源头,故政府有必要提升零售层面的防疫措施,方可恢复出售活鸡,以保障公众卫生。”
政府星期五(六月二十七日)会刊宪,修改《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以便由7月2日起,在零售层面实施“活鸡不过夜”措施。
修订将要求由每天晚上八时至翌日清晨五时,街市和新鲜粮食店的活鸡档内不可存有活鸡,及档主每天晚上八时前必须把所有档内的活鸡屠宰以便把档位清洗消毒。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和监禁六个月,同时被撤销售卖活家禽的准许。
周一岳补充说:“我们亦会密切监察批发市场每日的活家禽批售量,确保不会出现囤积活家禽的情况。除此之外,政府各有关部门会加强在各层面巡查和监察的工作,并增加禽流感病毒的测试,保障市民健康。”
他又说,由于在宣布所有可售卖活家禽的零售地点为受传染地方后,农场须暂停出鸡21天,大概40万在农场的活鸡已超过一般的销售年龄。
他说:“这些活鸡可在2008年7月2日起运到零售地点,但可能卖得较低的价钱。所以,我们会为本地鸡农这40万鸡只提供每只30元,以弥补可能的差价。”
周一岳强调,防御禽流感的最有效方法仍是实行人鸡分隔,而活家禽行业始终会日渐萎缩,前景并不乐观。
他说:“业界亦深明禽流感风险对他们行业造成的打击,业内不少人士在商讨结业特惠补助金的过程中向我们表示愿意考虑这个方案,但希望政府会给他们多些时间考虑。”
“因应他们的要求,我们会给予零售商一个月的时间考虑,即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或以前作决定,而农户、批发商和运输商的考虑时限为三个月,即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或以前需作决定。”
“在零售层面有绝大多数贩商接受我们的退还牌照/租约安排的大前提下,我们会让整个活家禽业界自愿选择是否结业领取补助金,金额是二○○四/○五年推出的自愿退还牌照计划的大约三倍,总额大约是10亿元。”
周一岳补充说:“较长的时限可以让农户、批发商和运输商在考虑到零售层面的发展后,判断他们的营商环境,然后作出选择。这也可让农户有时间经正常销售渠道处置存留的家禽。”
“结业补助金建议已提出合理条件,政府必须小心使用公帑,我们会继续与业界商讨,务求尽快达成共识。”
完
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