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九题:医院管理局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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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家骝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食物及卫生局于二○一二年五月九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指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成本计算机制是“参照国际医疗机构的做法及成本会计准则而制定”,并按“住院服务普通科病人每日成本”、“急症室每次诊症的成本”及“专科门诊每次诊症的成本”,列出过去四年“直接服务成本”、“临床支援服务”、“非临床支援服务和医院日常开支”、“机构项目”及“政府部门向医管局提供的服务”各开支分别占总单位成本的百分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指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各开支分项的百分比医管局尚在计算中,是否知悉相关的计算进度为何,以及现时能否提供资料;及

(二)是否知悉上述提及各项目开支的细项(包括直接参与各专科服务的“医生”、“护士”及“支援服务人手”的开支及“各专科服务日常运作”所需的开支、“麻醉手术”、“药剂”、“病理”、“放射诊断”和“专职医疗”、“病人膳食”、“公用开支”、“医疗仪器及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保险费用”和“医疗电脑系统的资讯科技支援”、“建筑署提供的屋宇保养服务”及其他开支等),在住院服务普通科病人每日成本、急症室每次诊症的成本及专科门诊每次诊症的成本中占总单位成本的比例分别为何,并按附表一形成提供资料?

答覆:

主席:

(一)每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都会根据恒常机制,计算各类服务的平均成本。相关成本的编制工作,须待该年度帐目的最后结算及审计后,按照每项服务的总成本和相应的服务活动量来计算,并会于医管局的年报中公布。而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财务报表仍在审计中,有关各类服务成本的资料,预计将于二○一二年年底的医管局年报中报告。

(二)由于不同年份病人的病情复杂程度各异,而所需的诊断服务、治疗及处方药物均有所不同,因此不同服务类别各年度之间的平均服务成本存在差别,不能作出直接比较。在二○○七至○八至二○一○至一一年度,各项目开支的细项载列于附表二。




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4分

附表一    附表二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