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八题:非本地孕妇来港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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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早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表示,正与私家医院(私院)商讨二○一三年丈夫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孕妇(双非孕妇)来港分娩配额,并预期在本年四月底前有结果。然而,候任行政长官在本年四月十六日提出私院应在二○一三年停收双非孕妇,并表明不能保证二○一三年双非孕妇在港产下的婴儿(双非婴儿)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他亦表示,除了释法外可以利用其他法律办法,修改现时双非婴儿有永久性居民身分的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研究释法以外的法律办法,以修改现时双非婴儿有永久性居民身分的安排;若有,曾经研究哪些办法,以及结果为何;若否,是否了解候任行政长官所指的法律办法为何;

(二)鉴于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候任行政长官发表上述言论后,表示二○一三年来港分娩的内地孕妇不会获得卫生署发出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而私家医院联会决定由二○一三年起停收内地双非孕妇来港产子,当局有否研究同步采取其他措施,阻截双非孕妇入境;会否加强公立医院人手,防止双非孕妇冲急症室分娩,以免影响其他在公立医院接受服务的病人和孕妇;及

(三)鉴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计划由二○一二年五月开始,将未经预约的非本地孕妇冲急症室分娩的收费增加至9万元,是否知悉医管局的收费政策会否分开处理配偶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孕妇(单非孕妇)与双非孕妇,并在公立医院为单非孕妇提供足够的分娩床位;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特区政府已落实多项政策措施,以确保香港孕妇得到优先和妥善的妇产科及初生婴儿服务,并将来港产子的非本地孕妇数目,限制于香港医疗体系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这些政策措施包括已加大力度的入境配套措施,以全面配合本地医院的分娩服务配额及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确认书)的安排。在安排下,接近临盆的非本地孕妇必须持有并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人员展示其确认书,否则可能会被拒入境。

  防止没有确认书的非本地妇女来港闯关产子的具体入境配套措施,包括抽调人手以加强在重点管制站截查非本地孕妇;透过搜集情报和数据,分析非本地孕妇惯用手法或闯关趋势,作出针对性的截查措施和与其他部门进行突击联合行动;加强检控、遣返逾期逗留的孕妇;加强与警方合作,对违法安排非本地妇女于香港分娩的中介人或中介公司,进行调查,依法提出检控。

  卫生署亦已调派医生和护士协助入境事务处人员评估到港非本地孕妇的怀孕周数,并安排健康监察助理协助入境事务主任以目测方法辨认非本地孕妇。为防止非本地孕妇提早入境匿藏以逃避检查,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牌照事务处已加强针对无牌宾馆的巡查及执法,房屋署亦按照现有机制侦察和跟进怀疑滥用公屋个案(包括将单位租予非本地孕妇),包括例行或突击巡查公屋单位。

  通过上述的措施,内地孕妇未取得本地公立或私家医院预约而经急症室分娩的个案,由二○一一年第四季每月平均约150宗,大幅减少至本年首四个月每月平均约90宗。

  关于双非婴儿永久性居民身分,候任行政长官未有提及具体法律安排,我们现阶段不作评论。

  在公立医院方面,虽然非本地孕妇于急症室分娩的个案大部分发生在设有产科及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的医院,但是在没有进行产前检查的情况下于临盆前最后一刻才到急症室分娩,对产妇及婴儿,均为极之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由于医院没有这些产妇的过往医疗纪录,医护人员在介入照顾上会受到限制,有些未能在急症室处理的复杂个案,需要转往其他有妇产科服务的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理,存在一定的风险。就此,我们强烈呼吁所有人士应停止这危险行为,以保障产妇和胎儿的安全。

  另一方面,医管局已提升急症室应付有关个案的相应准备,包括提升急症室医护人员对紧急分娩的培训及增加急症室内护理产妇及新生婴儿的仪器。医管局会密切监察有关情况及检视急症室的服务量。

(三)本港的医疗系统为香港居民而设。由于我们的公营医疗服务受政府大幅资助,当局必须确保在有限的财政资源下,公营医疗服务能应付市民的需求,并同时可以长远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就获高度资助的公营医疗服务订定享用资格,并优先照顾本港居民的需要。现行规定只有香港身份证持有人或拥有香港居民身分的11岁以下儿童,方属符合资格人士享用获政府大幅资助的公营医疗服务。至于为非本港居民,包括香港居民的非本港居民配偶,可在服务有余额时使用非紧急公营医疗服务,唯须缴付适用于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我们现时没有计划修改医管局的收费政策,把来港分娩的非本地妇女区分为不同组别及作不同处理。

  医管局考虑到服务成本、私家医院分娩服务的收费及服务使用者的负担能力,将提高经急症室紧急入院分娩的收费至90,000元,以遏止非本地孕妇避过预约制度而经急症室入院分娩,新收费会于本年五月十二日生效。由于非本地孕妇在未有预约的情况下到急症室紧急入院分娩,均属危险的行为,所以无论其丈夫是否本地人,医管局均划一收取较预约个案为高的费用,以收阻吓之用。

  为了确保足够及优先的产科及新生婴儿深切治疗服务予本地孕妇,医管局于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停止接受预产期在二○一二年的非本地孕妇预约公立医院产科服务。

  我们了解到有一些丈夫为香港永久居民的内地孕妇(即单非孕妇)希望在港分娩,但仍未能在今年内预约床位。而社会普遍有共识,政府应尽可能为她们提供协助。我们在今年初已开始研究如何有效识别单非孕妇的机制和具体安排。我们刚刚与私家医院达成共识,由至少四间私家医院(分别是浸会医院、宝血医院、仁安医院、圣德肋撒医院) 为有意在港分娩但未能在今年内预约床位的单非孕妇提供分娩服务。有需要时,卫生署会向愿意接收这些单非孕妇的私家医院签发相应数量的额外分娩服务配额。

  私家医院会根据单非孕妇提交的文件,向她们发放“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卫生署会密切监察及在有关夫妇授权下进行抽查,并会将有怀疑的个案转介执法机关跟进。

  过去三年,我们每年平均处理六千宗单非孕妇分娩个案。来年,私家医院在停收双非孕妇的情况下,理应有足够的人手及设施,在优先服务本地孕妇后,照顾怀孕的港人内地配偶。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4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