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五题:海上撒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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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容根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近年,有市民选择以海上撒灰(下称海葬)的方式处理先人骨灰,而食物环境卫生署亦在本港设立数个指定的海葬地点供市民合法地撒放骨灰。可是,部分地点接近东龙洲海鱼养殖区,渔民担心骨灰和祭品有机会流向渔民的海鱼养殖区及捕鱼区,污染海产,影响市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可否进行详细调查及评估撒海骨灰会否残留病菌或其他污染物,以及市民进食曾染有骨灰的海产的健康风险,以释公众疑虑;

(二)政府可否进行研究,将东龙洲以东海域从指定海葬水域列表剔除,改在远离渔业活动的水域进行海葬(例如果洲群岛以东海域);及

(三)鉴于现时政府未有全面监管私人公司提供的海葬服务,只依靠业界自律,政府有否研究推出措施以防止该等公司在非指定水域范围撒放骨灰,以及把祭品或骨灰龛倒到海里污染海洋?

答覆:

代主席女土:

  政府鼓励市民将先人骨灰撒海或撒放在纪念花园,这样做不但可推动以更可持续方式处理先人骨灰,亦符合部分人士的期望,让他们可选择回归自然的殡葬方法。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二○一一年处理了约660宗把先人骨灰撒海的申请,占全年火化个案的1.7%。经高温火化后的骨灰不会引致卫生问题。除香港及内地外,其他海外地区,例如韩国及台湾,亦有采用骨灰撒海的殡葬方法。这种方式不仅符合环保原则,更可为有限的资源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亦为市民提供多一种选择。
 
  食环署自二○一○年一月起提供免费渡轮服务,以进一步鼓励巿民将先人骨灰撒海,并由二○一二年一月中起采用较大型渡轮提供服务,使航程更为舒适和安稳。此外,每次出海均有礼仪师在渡轮上带领家属进行简单祭祀仪式。

  本局现就议员提出的三个问题回覆如下:

(一)人类骨灰在火化过程中经约摄氏850度的极高温处理后,余下的主要成分为无机化合物磷和钙,不会引起病原体,因此不会危害人类及海产的健康。所以,即使海产曾接触骨灰,食用这些海产亦不会对人类构成不良影响,当中不涉及公共卫生问题。

(二)现时,本港共有三个指定地点,包括塔门以东、东龙洲以东及西博寮海峡以南海域供海上撒灰。在选定上述地点前,相关政府部门,包括海事处、环境保护署、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已详细考虑及评估各方面的因素,务求尽量减轻对附近环境,包括海鱼养殖区的影响。我们亦曾谘询相关区议会。食环署作为执行部门,一直密切留意海上撒灰的运作情况,有需要时会作出检讨。食环署自二○一一年一月底起,因东龙洲以东海域在冬季海浪较大,故只于夏季(即每年四月至九月)才前往该处撒灰。食环署会继续留意有关情况及采取适当行动。相关部门亦未有发现实施海上撒灰后,对附近环境构成显著的影响。

(三)现时,市民除可免费使用食环署提供的渡轮服务外,亦可自行安排船只出海撒灰,但事前须经食环署审批申请。食环署对海上撒灰有严格规定,经征询相关部门后,制订批核条件,涵盖撒灰的指定地点和时间,以及撒灰时应遵守的事项。有关条件清楚订明申请人只可于核准地点将先人骨灰及少量鲜花花瓣撒海,而不可将食物、祭品或其他物品抛下海中,并规定如核准地点有渔船等其他船只,须远离这些船只才撒放骨灰。如核准地点有海豚,则须待所有海豚离开后才撒放骨灰。发出批准后,食环署会通知相关政府部门,包括海事处、渔护署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使这些部门可按其职权作适当监管及按情况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