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急切质询四题:排档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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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家杰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二○一○年旺角花园街发生三级火警后,政府下令档贩改用防火物料,并将十个摊档搬离大厦出口,预留走火通道。事隔不足一年,于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清晨,花园街又再发生一宗更严重的四级火警,最终酿成九死三十四伤。今次事件令公众关注到对排档的消防管制不足,未能解决其潜伏的危险性。除了旺角花园街,全港有不少旧区(例如深水福荣街及鸭寮街、佐敦庙街及宝灵街等)仍有同类型的排档,而旁边两侧都是旧楼,实有潜在的火灾风险,更令人关注全港排档的防火措施是否完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消防处及机电工程署对全港露天小贩摊档街道的管制,排档之间的防火间距、排档与民居的距离及防火装备等规范上是否有具体要求;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自去年花园街发生三级火警后,消防处巡查当区的次数和详细情况为何;

(二) 鉴于政府曾表示对违规摆卖的排档采用零容忍立场,并积极研究规定“朝行晚拆”的可行性、推出扣分制及取消牌照等,当局将会采取什么措施,在减低火警风险及照顾排档营运之间取得平衡;当中会否考虑向档贩提供补贴,以减轻其经营成本;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当局曾向上年受火灾影响的大厦提供维修贷款资助及协助有关大厦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有关安排的进度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向受今次火灾影响的大厦法团及单位业主,就维修大厦内所有受损的公共地方及私人住宅部分提供资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议员的问题各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 花园街排档自去年十二月发生火警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已联同消防处、机电工程署及有关小贩组织,实施多项改善排档消防安全的措施,包括确保车道有足够空间供消防车及消防员使用;排档之间预留足够空间,方便附近楼宇住客疏散;非相连的排档有适当的空间分隔,防止火势蔓延;排档应采用防火物料搭建,以及排档照明设备须由合法的独立电力供应等。消防处已就全港二十多个旧式住宅/商住楼宇邻近有密集排档的地区制订应急方案,以加强在发生火警时进行灭火和救援行动的效率。此外,消防处亦不时派出消防车在这些地区进行路试,以确保紧急车辆可顺利通过。

  以消防处在火警现场所见,花园街部分排档未有遵从有关的措施,例如排档顶部有可燃性高的帆布/胶布物料、非相连的排档之间预留的空间不足等,以致影响消防安全。但真正的起火原因和当时引致火势蔓延的情况,有待调查完成后才能确定。

  在花园街四级火警后,消防处已联同食环署到全港有住宅楼宇邻近密集排档的地区作出巡查和协助食环署进行执法。鉴于是次火警的情况,食环署、消防处及相关部门正覆检有关排档的消防安全措施,研究是否需要进一步改善其消防安全。

(二) 在今年十一月三十日花园街火灾发生后,食环署对花园街小贩区和全港所有小贩区的违规行为已即时加强执法。如发现有排档的摆卖范围或檐篷大小超出规定、货物阻街,或货物过夜存放在排档范围以外,食环署会采取执法行动。截至十二月四日为止,食环署已就花园街的违规情况发出170张传票。

  汲取今次和去年花园街火灾的经验,我们认为有必要引入新的措施,改善小贩区的环境,以进一步减低火警的风险。为此,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正积极考虑不同方案。在研究有关方案时,公众安全,尤其是居住于排档周边的市民的人身和家居安全,是我们的首要考虑。我们认为档贩有责任按照发牌条件经营,但根据过往管理排档的经验,单靠贩商自律是不足够的,我们有必要立即加强执法,以防止类似今次火灾的事件重演。同时,我们亦必须顾及档贩的长远经营环境。

  为加强公众安全,政府会积极考虑不同的改善方案,包括引进“朝行晚拆”或“留架不留货”的营运模式;引入取消牌照制度、将小贩区的排档重整或调迁等。由于各项方案均有其利弊,我们必须作出审慎研究,以作风险评估,并和相关持分者,包括档贩和区议会,进行商讨。我们明白市民期望有关的改善措施能够尽快落实,食环署和各相关部门正全速进行研究工作,致力在减低火警风险及照顾排档营运之间取得平衡。

  梁议员提到向档贩提供补贴的问题,我想指出,所有档贩均有责任遵从发牌条件,不应该指望公帑补贴。

(三) 自去年花园街发生三级火警后,油尖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进一步积极跟进区内的大厦管理的问题。民政处曾联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物业管理谘询中心多次到访受火灾影响的大厦,透过不同方式包括单张及路演活动,向受影响楼宇的法团和居民介绍房协的“楼宇管理维修综合计划”及“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以协助受影响的居民尽快维修大厦和回复正常的生活。根据房协及屋宇署的资料,在符合资格申请财政支援的六幢楼宇中,有四幢已被纳入“楼宇更新大行动”。当中,正安排进行工程和已展开工程的楼宇各有两幢。至于并未参加“楼宇更新大行动”的两幢楼宇,其中一幢的业主已表示因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无意参加任何财政支援计划,而另外一幢正接受房协辖下“楼宇维修资助计划”的支援。部分楼宇亦已获资助进行多项与改善消防安全有关的工程。

  对于未有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法团)的大厦,民政处亦联同房协进行家访及举行简介会,推动业主成立法团以加强对大厦的管理,并向业主简介各项财政支援计划,以协助业主应付不同的需要。自二○一○年十二月起,民政处已协助花园街内两座私人大厦举行业主会议及成立法团。此外,民政处亦加强探访花园街受影响路段的私人大厦,以了解大厦的状况和提醒居民加强对大厦管理的意识。

  与去年的安排相同,房协正计划在受影响楼宇解封后,主动联络受影响的大厦法团和探访受影响的业主及住户,以提供目前由政府、房协及市区重建局提供的各项支援计划的资料及适切援助。其中,受今次火灾影响的合资格的私人楼宇业主或法团,如在保养和维修其楼宇遇到财政上的困难,可申请由房协及市区重建局共同管理的“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综合计划)。综合计划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的全面支援,包括公用地方维修津贴、公用地方维修免息贷款、家居维修免息贷款以及筹组业主立案法团资助。两间机构亦会为申请人提供技术上的支援。此外,业主或法团亦可透过综合计划向另外两个由政府拨款的计划作申请,包括由房协管理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以及由屋宇署管理的“改善楼宇安全综合贷款计划”。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