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八题:控烟工作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工作地方和购物商场全面实施禁止吸烟的规定后,不少烟民转移到办公大楼和商场的出入口附近吸烟,进出该等建筑物的人士因而须路经一个变相的吸烟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上述情况对途人的影响;及
(二)会否检讨现行的禁烟规定,以找出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直从多方面手,包括透过立法、征税、宣传、教育、执行法例及推行戒烟服务,尽量减少烟草的广泛使用和减低二手烟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在立法会二○○六年通过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下称条例)后,法定禁烟区已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大幅扩大至包括所有室内公众地方及工作间,以至不少室外的休憩地方。设立禁烟区的目的,是尽量减少二手烟对市民的影响。自从去年扩大法定禁烟区以来,市民享受到的无烟空间及健康环境已比以前大幅增多。政府统计处于二○○七年十二月至二○○八年三月期间进行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亦显示,有57%市民认为在公众地方接触到的二手烟比以前减少了。而在15岁及以上的人口当中,习惯每日吸烟人士的比率,也由二○○五年的14.1%,下降到11.8%。上述数字显示当局采用的多方控烟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
我们会在此良好基础上继续致力控烟工作。当局现阶段的首要工作是在法定禁烟区内落实禁烟执法,按计划于二○○九年实施定额罚款制度,并同时透过宣传、教育及推广戒烟服务,鼓励和协助市民戒烟。同时,当局亦会循序渐进扩大控烟范围,计划在定额罚款制度实施后,逐步将公共运输交汇处划为法定禁烟区。当局亦会根据法例规定,于明年七月一日于暂缓执行禁烟的场所正式推行禁烟。我们相信届时市民吸入二手烟的情况将进一步减少。
完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