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 |
医疗改革是否真的有迫切性? |
答1: |
人口老化与医疗成本上涨是所有经济发达的国家及地区都要面对的问题,香港也不例外。要保持现在的医疗服务水平,我们必须及早改善现行制度内的结构性问题,务求提升医疗质素和效率,减少对医院服务的依赖,最终增进市民健康。否则,我们一向所珍惜的优质医疗服务将难以维持;而且,医疗需求继续膨胀,一定会影响经济,削弱香港的竞争力,亦会减少社会在其他范畴的投资。换句话说,我们可投放在教育或基建工程等方面的资源便会相应减少。
迫切的原因:
第一: |
人口老化,长者增多,需要较多医疗照顾,所以医疗需求会增加。 |
第二: |
医疗科技进步,设备、技术、药物、疗法日新月异,可治的病愈来愈多,这固然是好事,但同时医疗成本也愈来愈高昂。 |
第三: |
工作年龄人口与长者的比例,在未来20年内将会由6:1下降至3:1,医疗开支对经济的负担会令下一代难以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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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 |
既然政府认为医疗改革有迫切性,为何要进行两个阶段的谘询,而不开宗明义,告知市民政府经详细研究后希望推介的方案,并就此作直接谘询? |
答2: |
医疗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议题,牵涉很多不同的社会取向、价值观及决定,包括辅助融资应该继续用作资助全体市民按需要通过轮候分流获取医疗服务,还是应该为供款人提供更多更佳的选择,可以得到更直接更快捷的医疗服务?由于影响深远,亦与每一位市民息息相关,我们在改革路上走的每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谨慎而行,并以市民的意向为依归。在决定医疗改革方向和辅助融资安排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市民的意向和选择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我们希望分两个阶段进行谘询。在第一阶段,首先就医疗服务改革的理念和各个医疗辅助融资方案的利弊谘询市民。在参考收集到的意见后,就改革建议包括辅助融资安排制订具体建议,再进行第二阶段谘询,进一步征求市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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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 |
公营医疗系统在资源上面对压力的原因之一,可能是钱用不得其所。政府是否应该先解决有关问题,然后再谈辅助融资方案? |
答3: |
医管局过去多年巳采取了很多措施开源节流,提高效率。公共医疗服务的平均效率增益,过往大约每年1%左右。在2000-01至2005-06年间,公共医疗服务累计节约的金额相当于开支总额的12%。未来亦会继续检讨改善,务求让资源更用得其所。香港现时公营医疗服务和开支的水平,效率可与国际上其他先进经济体系媲美。然而,医疗开支增长会远高于经济增长,因此人口急剧老化和医疗科技日新月异,对公营医疗系统构成的压力并非单靠改善效率可以解决。在继续寻求增加公营医疗服务效率和效益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医疗制度长远持续发展需要辅助融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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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 |
香港是否有足够的医院和医护人员,去配合医疗改革的施行? |
答4: |
我们现时的医疗系统一直与时并进,也一直在加强培训医护人员;公私营医院预计在未来5-10年间会增加10%-20%的服务容量。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人力资源的需求及发展,并会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以确保医疗系统有足够的人手和容量,顺利推行医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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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5: |
政府有庞大盈余和财政储备,为甚麽政府不可以投入更多资源,兴建多些医院,提供多些病床,解决人口老化、医疗需求增加的问题呢? |
答5: |
政府经已承诺增加医疗开支至17%和拨出500亿储备推动医疗改革。我们亦预计在未来5至10年内,香港的整体的医疗服务容量会增加10-20%;但单靠政府投入兴建更多医院,不能够解决医疗制度面对挑战。我们需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让医护人员协助市民预防疾病;推动公私营医疗协作,令病人求医有更大的自主权及选择等,都是我们今次的谘询的改革建议。现时私家医院收费相对高昂,没有保险的人是负担不起的,而现行保险到年纪大或有病时的保费又会变昂贵。若在医疗辅助融资方面找到办法,令中产人士用一个自己负担得来的费用到私家医院求诊,便是善用社会资源,公营医疗服务的巨大压力可以得到分担。需要依靠公营医疗服务的市民亦可以受惠。而公营医疗系统亦可以继续为全民维持一个良好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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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6: |
我曾经因为车祸入公立医院留医了十天,医护人员对我和其他病人十分好,为甚麽还要改革呢? |
答6: |
相信很多市民都会认同香港的医疗服务水平相当高。医院管理局时常收到出院病人的感谢信,表扬医护人员的专业工作态度。医疗改革是为了找出方法,令我们即使是面对不断上涨的医疗成本、人口急速老化带来剧增的医疗需求,这个优良的服务水平仍然得以维持。我们更希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加强预防护理,让市民更加健康,减少患病的机会。今次谘询的范围包括扩大基层医疗服务,改善公私营医疗体系的协作,目的是令香港人继续有一个可以持续、可以依赖的医疗制度,令市民有更全面的医疗、更多的选择,和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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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7: |
政府为什么要大力推行改善基层医疗服务?为什么改善基层医疗服务需要融资? |
答7: |
世界上很多地方的研究和经验都显示,基层医疗系统越健全,预防护理做得越好,市民便越健康。因此,政府决心大力推动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这是医疗改革的一个大方向。医疗辅助融资的重要性在于为医疗系统提供充裕的辅助资源,为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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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8: |
基层医疗是不是指为基层市民提供的服务?如不,那到底是指什么?医疗改革说要改善基层医疗护理,指的又是什么? |
答8: |
基层健康一般是指个人和家庭在一个持续医护过程当中的第一个接触点,也是医疗制度中的第一个护理层次,而医疗制度内其他部分亦是建基于这个层次。以一场球赛作比喻,如防守工作做得好,小毛病也立即被获得处理及修正,能赢的机会便更大。所以基层健康服务越健全,越能以较低成本为市民带来更佳的健康效益。正因如此,政府决心大力推动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这是医疗改革的一个大方向。医疗辅助融资的重要性在于为医疗系统提供充裕的辅助资源,为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提供有利条件。
为改善香港的基层医疗服务,我们心目中将包括:为基层医疗服务制订基本模式、设立家庭医生名册、资助病人进行预防性护理、加强公共卫生职能、及改善公共基层医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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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9: |
政府设立家庭医生名册,是否打算只容许全科医生及家庭医学专科医生提供基层医疗服务? |
答9: |
全科医生、家庭医学专科医生、以及其他专科医生,只要他们根据基本模式提供全面的基层医疗服务,都可以是家庭医生。专科医生可同时提供基层医疗及专科诊治。
为了不断地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质素,我们相信家庭医生名册上的医生必须接受持续的专业训练及医疗培训。我们因此提议制订要列入家庭医生名册所必需的培训要求及达到规定条件的时限。
我们建议的基层医疗服务基本模式将会由政府和医护专业人员共同制订,目的是让市民和医护专业人员有一套参考的公开资料,清楚理解基层医疗应提供的最基本服务,包括预防性护理服务。所有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都可参考有关模式。
另一个建议,是资助市民接受这些基本模式中订定的基本的预防性护理服务。由于全面的基层医疗服务,是建基于病人与其家庭医生的长期关系,因此,只有由家庭医生册中的家庭医生提供的预防性护理,才可以获得财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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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6: |
为什么不可以维持现状,由政府继续支付公营服务开支? |
答16: |
如果现行医疗制度维持不变,政府要应付不断增加的公共医疗开支,将来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一) |
政府可能要大幅提高税率、开征新税项、或增加其他财政来源。而政府的公共开支占经济(本地生产总值)会因而增加至2033年的22%。这会违背香港一向奉行的小政府、低税制原则,亦会削弱香港的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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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如果政府要保持公共开支占经济的比例在20%以下,2033年的公共医疗开支将占政府的财政预算超过27%,直接影响其他公共服务(例如教育、社会福利、保安等)的拨款,这些服务所占的预算比例可能要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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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如果既不加税,又不削减对其他公共服务的拨款、亦不作辅助融资安排,香港医疗系统将无法维持提供优质服务,我们的医疗质素也会倒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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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7: |
政府既然有庞大财政盈余,何需再融资?为何不将盈余拨作医疗拨款? |
答17: |
政府并非每年都有大量盈余,盈余亦非必然可以一直持续下去,过去的经验反映出,政府的财政情况会随着经济转变。一次过的财政盈余,并不足以应付经常性的医疗开支。
现时医疗制度面对的挑战,并非单靠短期增加公营医疗拨款可以解决。除了增加医疗系统的资源外,我们更须推行医疗服务的改革措施,例如投放更多资源于基层医疗服务,改善市民健康,鼓励公私营医疗机构合作,推动电子病历互通,让市民得到更多的选择及更大的自主,令「钱跟病人走」的概念获得落实,以及加强现行的公共医疗安全网等,以达到我们医疗改革的愿景。但要长期推行医疗改革、改善医疗服务、增进市民健康,我们需要持久稳定及充裕的财政来源,所以我们必须引入医疗辅助融资(税收之外的医疗经费来源)。
现时香港经济良好,政府财政稳健,正是大好时机,可让政府与市民一起未雨绸缪,推动医疗改革,为你我和下一代的优质医疗服务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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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8: |
政府是否将解决医疗融资问题的担子转嫁到市民身上? |
答18: |
行政长官已承诺,用于医疗卫生服务的政府经常开支比例,将由现时的15%,增至2011至12年度的17%。按照现时香港的经济状况及政府财政状况估算,增加的开支约为100亿。而财政司司长亦承诺在医疗辅助融资经谘询得以落实后,会从财政储备拨出500亿元去推动医疗改革。这些都表明政府决心与市民共同承担医疗融资。
无论如何,政府将继续是我们医疗制度的最主要财政支柱。而政府奉行多时的公共医疗政策亦不会改变,旨在确保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公营医疗系统也会一如既往,作为整体市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社群的安全网。
但即使政府增加了对医疗的承担,仍未足以应付人口老化和医疗成本上涨的挑战。工作年龄人口对长者的比例会急剧下降,由现时6:1,10年后变成5:1,20年后变成3:1。而在同一期间内,因为人口老化和医疗成本上涨,预计公共医疗开支会由现时约380亿,增加至1,270亿。因此我们需要所有市民齐心协力、凝聚共识,推行医疗改革,引入医疗辅助融资。如果我们能够落实辅助融资模式,政府会详细研究如何为辅助融资的供款人提供财政资助,例如税务宽免、启动资金、或其他方式的直接资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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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9: |
谁会是医疗辅助融资的供款人? |
答19: |
我们现时在第一阶段谘询,希望就医疗服务改革的构思和医疗辅助融资方案的利弊听取市民的意见。现阶段在医疗辅助融资方案未有具体内容前,我们对由哪些人作出辅助融资持开放态度。我们会在收集和整理意见后,进一步制订医疗辅助融资安排的具体建议进行下一阶段谘询。无论如何,政府必定会与市民共同承担医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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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 |
医疗辅助融资的供款水平会是多少?是否能彻底解决医疗融资问题? |
答20: |
我们在第一阶段谘询并未就医疗辅助融资方案的具体内容有任何定案,而供款水平亦要视乎医疗辅助融资方案的设计、参加的人数,以及参与者的负担能力而定。然而,在研究不同的供款式辅助融资方案时,我们假设供款约为参加者收入的3%-5%左右,并设有供款上限。这是考虑到太少的供款,行政上不划算之余,亦未能提供充裕的辅助融资。而由工作人口作出约3%-5%的供款,则应可提供一定金额的辅助融资,协助应付日增的医疗需求;再配合整体医疗市场和服务结构改革,令将来的医疗需要和开支增长不至于不胜负荷,应该可以大大增加医疗制度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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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1: |
我的身体一直很好,也从来没有用过公营医疗服务。任何融资方案都似乎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可以不参加吗? |
答21: |
当然我们希望人人都身体健康,无病无痛。但任何人都没有办法预知一生什么时候可能要用上医疗服务。医疗改革涉及整个医疗系统,而不单只是公营医疗服务;不同的医疗辅助融资方案亦会对使用私营市场服务的市民有不同的影响。
当讨论辅助融资制度的时候,市民须考虑怎样的医疗保障最适合自己,同时可以推动整体医疗制度持续发展下去,得以维持高质素服务。推行供款式的社会医疗保障、开立自己的医疗储蓄户口、购买合适的医疗保险等等,都是未雨绸缪的做法。
最重要的是,医疗改革是每一位市民的事,需要你我携手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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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2: |
政府在谘询文件中提出六个辅助融资方案。是次讨论是否代只限于这六个方案?市民可否提出其他方案? |
答22: |
政府欢迎市民就医疗改革谘询文件充分发表意见,以辅助融资方案而言,讨论绝不只限于文件中提出的六个辅助融资方案。政府对辅助融资方案持开放态度,我们欢迎任何不同意见,以及有别于政府提出的六个辅助融资方案,或是任何混合形式的建议。
现正进行的医疗改革谘询为公众谘询的首阶段。我们希望听取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和了解他们的取态,以期制定切合香港社会的方案。待收集市民意见,收窄讨论范围后,我们会根据第一阶段谘询所得的意见,就市民属意的融资方案制定具体细节,在第二阶段谘询市民。预计下一阶段谘询于明年进行。有关方案的运作模式、行政架构及如何规管等问题,会在下一阶段谘询再让市民讨论后才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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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3: |
我今年50岁,政府推出医疗融资谘询文件后,身边的朋友最近都有讨论,他们表示医疗融资是全部为了我们年老后着想,为甚麽会是这样呢? |
答23: |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字,香港人平均寿命名列世界前茅,男人平均有79岁,女人有85岁;长寿再加上有健康的体魄,是我们所追求的,亦是丰盛生活的前题。统计数字显示,在未来20年内,长者在人口的比例会大幅增加,而长者对医疗需求比年轻人多,而环观世界各地和本港以往的经验,医疗科技进步会带来医疗成本上涨,这是事实,所以人口老化自然为医疗制度带来压力。要维持医疗服务的优质水平,我们必需寻求稳定而持续的资源。加税不单会增加未来纳税人的负担,会削弱香港的竞争力,违背香港一向赖以成功的「小政府、低税制」的原则,亦不会令市民有更多选择。而税款或者其他方式供款,到最后其实都是市民的资源。所以讨论医疗辅助融资,目的是找到一个办法,让市民的资源可以更加用得其所,为市民提供更全面的医疗、更多的选择,和更大的保障,增进我们全体市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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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4: |
我表哥是加拿大公民,他最近回港探家人,他说加拿大的医疗服务全部由政府支付,为甚麽香港不学习加拿大,由政府支付医疗服务全部开支? |
答24: |
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社会及医疗制度,香港一直以来奉行小政府、简单税制,而且税率相当低,相比其他不少先进经济动辄百分之二三十、甚至三四十的税率,再加上销售税。本港的公营医疗开支一直由政府拨款,作为公立医院最主要的财政来源。现时在公立医院留医每天的住院成本逾3000元,而病人只需支付100元,政府资助绝大部分。但随着医疗成本上涨、长者人口比例上升,令医疗开支大幅增加,若继续由政府拨款以这样高的比例来承担医疗开支,香港的税率一定会比现时大幅提高,或者削减其他公共开支,才能应付。但相信两者都不是广大市民希望看见的。而且单靠加税,我们未必可以改善现时基层医疗缺乏预防护理,和公私营医疗失衡的情况,并非一个长远可持续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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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5: |
政府已经承诺继续增加拨款作医疗开支,专家亦表示未来数年,医疗拨款不会出现问题,为甚麽现在就需要讨论辅助融资的问题呢? |
答25: |
医疗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改善我们的医疗制度的建议,回应了广大市民的诉求,是对社会有广泛而深远影响的议题。政府已经承诺增加医疗拨款,亦已经就一些改革进行试点,但要长远持续地推行改革,我们必须解决资源的问题。而医疗融资的问题必须先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取向,详细的讨论才可以凝聚共识。同时即使在有了决定之后,推行的工作也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按照目前医疗开支迅速增加的情况估计,虽然在现届政府任期内医疗资源应该不至严重不足,但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避免临渴掘井。现时趁政府有较稳定的财政状况,财政司司长又承诺将会从财政储备拨出500亿元,在这样的情况下去推动医疗改革,会比较容易开展,我们应该掌握机会,尽早寻求方法,可以让我们的医疗服务持续改善,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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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1: |
很多市民现时已经自愿购买医疗保险,为何不继续让市民自行决定是否为自己的健康作投资? |
答31: |
在自愿医疗保险计划下,高风险组别人士(例如长期病患者及长者)须支付十分高昂的保费。由于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数上没有保证,而通常索偿机会高的人才选择投保,再加上核保成本较大,凡此种种都会导致高昂保费,从而使自愿保险更乏吸引力。现时自愿保险大多不承保已有的病症,亦不保证可续保;而且,患病索偿后保费很可能会增加。一般来说,高风险组别人士很可能极难觅得保险公司承保或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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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2: |
现时市场上的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妥,为什么政府认为强制医疗保险比自愿医疗保险优胜?谘询文件说强制保险的保费会比现在私人市场所收的保费低,还有规定保险公司必须为已有病患者提供保险,而且保费跟其他人一样。会这样理想吗? |
答32: |
现时市场上的自愿医疗保险,虽然给投保人有较大弹性自行选择投保,但亦有不少限制。例如大部分情况下,投保人已经患有的疾病不会受保,投保人一旦患病可能会因而要多付额外的附加保费,保费亦会随年龄增加,至于强制医疗保险,会由政府立法规管保障范围及保险条款,而由于投保人数庞大和风险分布有保证,所以可以规定保险须包括已有病患,及不论年龄或健康状况,收取划一保费,令长期病患者及年长人士亦可以受保,而市民到老年后或患病后仍可继续投保,无须负担额外保费。强制医保可以免除核保等费用,而行政成本亦可以通过立法规管,参考外地例如瑞士的经验,可以将行政成本限制在保费一成以下。但任何融资方案包括保险,均无法避免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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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3: |
我已经帮自己和家人买了个人医疗保险,为什么还要强制我买另一份?我是否可以获得豁免? |
答33: |
如果将来推行强制医疗保险,我们会为市民现有的个人医疗保险设立过渡或豁免安排。举例来说,如果现有医保符合强制医保规定的基本保障,市民无须另买一份医保。市民亦可以视乎自己的需要,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外,自行添购附加医保。
与自愿医保不同的是,强制医保将会受政府规管,可以提供划一保费、须保证转工时或退休后得以续保等优点。换句话说,即使市民年纪增加或中途患病,保险公司亦不可额外增加保费或断保。而由于强制医保可以确保有效的风险分担和减少核保等保险成本,因此一般保费可以较自愿医保低,或以同等保费提供较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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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4: |
我的雇主为我提供了医疗保险,为甚麽还要强制我买多一份?我的雇主会否因此而削减我的医疗福利? |
答34: |
如果将来推行强制医疗保险,我们会设立机制,让雇主为雇员购买了的医疗保险得以过渡,对于条款比强制医保更优厚的、现有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医疗福利计划,我们亦可以考虑给予豁免或作其他衔接安排,令雇员可以继续受到保障,无须自行另购保险。医保是现时不少雇主都提供用以吸引和挽留员工的福利,我们相信雇主如要维持具竞争力的聘用条款,会需要继续提供有关福利。
与自愿医保不同的是,强制医保将会受政府规管,令保费不会因为个别雇员患上重病或危疾而大幅飈升。而雇员即使辞职、转工,或退休,都可以继续以划一保费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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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5: |
我的雇主已经为我提供一份保险,又或者我本来已经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如果推行强制私人医疗保险,会不会导致双重保险? |
答35: |
如果推行强制私人医疗保险,我们可以考虑设立过渡机制,让已经购买自愿医疗保险的市民、或已经为雇员购买了医疗保险的雇主,将已有的保险计划过渡成为政府规管的强制私人医疗保险。一般来说,强制私人医疗保险的条款,应该对投保人更为有利,保费也可能更廉宜。但如果有条款比强制私人医疗保险更优厚的计划,包括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医疗福利计划,我们亦可以考虑给予豁免或作其他衔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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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6: |
强制私人医疗保险制度对个别投保人士有什么好处? |
答36: |
强制私人医疗保险制度会令投保人数有保证,能使风险平均分布,实际达致共同分担风险的目的,平均保费亦可以降低。另外,政府可规范有关保险的规则及条款,令保险公司必须接受申请人投保,(不论年龄及健康状况)收取划一保费,让年长或高风险人士也可投保,并且保证续保和转换工作时可一并转移保险。凡此种种,都是现行自愿私人医疗保险所缺少的,因此强制私人医疗保险可以让投保的市民整体获得较为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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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7: |
医疗保险的保费会随着人口老化和使用量上升而增加,我将来会否无法负担保费?医疗保险不论自愿或强制,都可能会导致滥用,而医院和医生又会有诱因提供不必要的服务、或增加收费。医疗保险是否真正可行? |
答37: |
自愿医保的保费,会随着个别受保人的年龄、风险和使用量上升而增加。至于强制医保的保费,则会随着整体受保人(而并非个人)的年龄分布和使用量而增加。但强制医保将会受政府规管,确保有效的风险分担,同时可以加入适当机制,控制过度使用或过度提供服务,减少收费因服务量上升而上涨的机会,保费上升的压力会较低。而且以划一保费的方式分担风险,对个人来说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时,会比购买自愿保险承受较少保费增加幅度。
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为投保人提供医疗保障,令投保人有需要时可以用保险来支付昂贵的医疗服务。要为个人提供持续的医疗保障,除了投购医疗保险外,其中一个办法是在有工作收入时作出储蓄,用来支付将来特别是退休后个人的医疗费用包括保费。这样不但可以为市民在有工作时提供保障,亦为个人提供储备令医疗保障可以在退休后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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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8: |
强制医疗保险到底包括什么医疗服务?保障是否足够?如果保额不足够时我怎办? |
答38: |
强制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要视乎整体市民的需要而定,我们在谘询文件中,提出了几个可以考虑的保险范围,包括(1)住院服务、专科门诊和长期药物;
(2)住院服务和长期药物; (3)住院服务; (4)危疾。由于普通门诊服务一般市民都可以负担,所以我们不建议于强制医保中包括。当然,市民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和负担能力,购买附加保障(例如提供较好的病房、较大的保障额,或其他服务例如门诊、牙科等)。
公共医疗系统是所有市民的安全网,这是不会改变的;如果实施强制医保或包括强制医保的方案,对于为自己的医疗作出更大承担而供款的市民,即使他们因不幸患病而用尽保险的保障额,我们会研究为他们提供第二安全网,让他们可以使用公立医院的私家服务,只需付一定比率的分担费用而无须付全费。对买了保险的市民,这些都是额外的保障,即使保险不足够,仍然会有公共医疗系统作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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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9: |
我十年前结婚,当年开始购买医疗保险;妻子工作的公司现时提供个人医疗保险,我们两夫妇都有医疗保障。医疗改革谘询文件就辅助医疗融资,建议打工仔将来要买法定医疗保险,为甚麽?我们已经买了医疗保险的可否豁免? |
答39: |
香港市民自愿购买医疗保险的人数不算少数,但仍然不是全部人。根据资料,每8个接受公营或私营医疗服务的人,其中只有1人是用医疗保险来支付医疗费用;他们当中六成是由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另外四成是用个人自资购买的医疗保险付费。考虑法定医疗保险的方案,是希望所有雇员都能够受保;届时,法定医疗保险的保费会划一及较私人医疗保险的保费低,而且投保人不论年龄、性别及个人健康状况,亦可享有同一的基本保险费。
目前已经自资或由雇主购买医疗保险的人士,自然可以选择原来的保险计划或转投法定的保险,而无须重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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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0: |
政府的医疗改革谘询文件提到将来若推行法定医疗保险制度,受雇人士每月保费只是300元,保费如何厘定?我现时购买的医疗保险每月超过600元,能否过渡到政府的法定医疗保险制度? |
答40: |
政府曾经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精算研究,如果在2011年开始实行法定医疗保险计划,投保人定为18至64岁、月入15000元或以上的受雇人士,保险涵盖范围包括专科门诊、住院以及长期病患所需的药物,并假设保障限额可应付百分之八十的索偿个案(以私家普通病房标准的服务计算),每月保费则为300元。如果容许退休前已经投保的人继续以同一的基本保费在退休后投保,到2023年,每月保费会是大约是500元。
目前已经自资或由雇主购买医疗保险的人士,如果保险涵盖的范围达到法定的要求,自然可以选择原来的保险计划或转投法定的保险,而无须重复投保。但上述立法规管医疗保险的好处,只能在强制投保的情况下做到。若果维持自愿投保,会因为投保人数较少,愿意投保的人可能风险较高,核保和其他保险成本亦会较多,所以保费会变得较贵。对个人来说,年纪越大、患过重病、患上长期病等,都会令保费加至不胜负荷。单靠税项宽减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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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1: |
我已经买了自愿医疗保险,身边不少朋友亦买了医疗保险。到底政府立法规管的医疗保险对我有什么额外好处? |
答41: |
市民自愿购买医疗保险的人数不算少数,但保险用于支付医疗服务占的比例不算大。根据资料,在支付医疗服务费用方面,每八个病人之中,只有一个人是用自愿医疗保险来支付医疗服务费;当中六成是来自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另外四成是用个人自资购买的医疗保险付费。在市民支付的保费中只有不足七成是用于支付医疗服务费用,其余三成会用于行政费用、核保费用(例如身体检查、或查阅病历)、和其他保险成本或利润。
政府若立法规管医疗保险,规定高、中收入的雇员都要购买医疗保险;届时,因为投保人数和风险分布有保证,医疗保险的保费可以划一、省却核保费用和不少保险成本,保费自然会较私人自愿医疗保险的保费低,而且投保人不论年龄、性别及个人健康状况,亦可享有同一的基本保险费,转工也可以续保。因为保费低,暂时失业的人士也可以负担得来。法定医疗保险也可以让在退休前已经投保的人继续以同一的基本保费在退休后投保,但是保费会随投保人口中的年长人数增加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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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2: |
有人认为医疗保险可能引致滥用,投保人会因为付了保费而用尽保额,日后若要实施强制医疗保险,政府有甚麽方法防止服务被滥用,令保费不会因滥用上升? |
答42: |
任何高度资助(例用公营医疗)或第三方付费(例如医疗保险)的服务都有可能被滥用,如果推行强制医疗保险,这个道德风险问题可以有不同方法去减低。例如将保障范围限制于手术、住院等服务,因为正常情况下,任何健康快乐的人都不会因为希望用到保险而要求住院或接受不必要的手术。这等于买意外保险的人,无论赔款多么高,也不会希望自己有意外。另外,对于一些投保人自己可以选择而使用量较难控制的服务,一般保险都会要求投保人自己付上一定的垫底费,以防止滥用。情况就如汽车保险的垫底费,可以防止投保人滥用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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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3: |
医疗保险的行政费用占供款的百分率,比强积金的1% 至 2%高很多,为甚麽会这样,政府如何监管确保保险的行政费收费合理? |
答43: |
市民现时供强积金的行政费用主要是户口管理和基金投资费用,现时收取的费用平均是1%至2.5 %。而现时市民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的行政费用,则包括为投保人核保(例如身体检查、查阅病历等)、处理索偿个案,以及其他保险成本及利润等。将来若推行立法规管的医疗保险后,可以减省核保成本和规管保险的行政成本及收费。根据外国的经验,瑞士强制医疗保险现时的收费约占供款不足一成,比起推行自愿医疗保险的地方例如美国等低得多。
不少人都以强积金的管理公司收取供款的1%-2% 作比较,其实是不合适的;因为医疗保险有风险分担成分,让有病的投保人随时可以选择私营服务,所以每年均要处理大量索偿个案,所以行政费自然较高。而强积金只需积存供款让户口持有者到65岁时一次过取回,收费是用作管理供款人的户口和投资,作为未来退休之用,没有任何保险的元素。若果市民希望将来推行法定医疗保险计划,政府会确保有关计划具透明度,亦会立法规管保险收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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